陕建机施(钢构)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PPP项目-汽车吊、随车吊机械租赁采购招标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韩常恩 联系电话: 17673148066
联系邮箱:

正文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现就陕建机施(钢构)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PPP项目汽车吊、随车吊机械租赁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任务文件编号:RW-JX-202407-000114

(二)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PPP项目-汽车吊、随车吊机械租赁采购任务

(三)招标发布时间:2024727

(四)投标截至时间:2024808

(五)投标地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陕建华山云采平台”(sjyunc.com)

联系人: 韩常恩 ;联系电话: 17673148066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PPP项目

(二)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光华北大街

(三)招标工程项目工程简介: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28.12亩,总建面88920㎡,总投资约10.55亿元。包括建设体育馆、综合场馆(含博物馆、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 、影院、服务景观廊)、游泳馆、产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兼两防一体化工程

(四)招标范围: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汽车吊、随车吊机械租赁招标。

三、投标人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三)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近三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处罚,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四、投标人须知

1.按照招标方采购需求进场。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投标工程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