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裴旭春 | 联系电话: | 155941933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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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陕建智造钢结构有限公司重钢加工基地项目
2、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3、招标工程项目简介: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9054.08㎡,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22200.6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12445.73㎡,喷砂厂房2044.19㎡,综合楼6767.51㎡,危废库400㎡,设备间500㎡,门房43.2㎡,同时采购相应加工设备及建设场地配套基础设施等。招标方提供的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施工图纸给出的数据为最终依据。。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新疆陕建智造钢结构有限公司重钢加工基地项目新建生产厂房、喷砂厂房、危废库、设备间、门房等厂房图纸内钢结构工程成品构件采购(包含深化设计)。
三、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要求: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2018
富锌底漆(HG/T3668-2020)《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17505-201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11345-2023《焊接H型钢》GB/T 33814-2017《环氧云铁中间漆》HGT4340-2012《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规程》JGJT251-2011《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7《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规程》JGJT251-2011等规范,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乙方的企业标准。上述规范(标准)均不存在的,应满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并经监理现场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入场。(必须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材质书和复试报告、合格证书等)
安全要求: 零安全事故
文明施工: 达到省级文明工地要求标准
四、工程工期
按照招标方施工进度要求按时完工
五、交货地点
新疆陕建智造钢结构有限公司重钢加工基地项目施工场地。
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
⑴结算方式: ①所有构件运至施工现场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后投标人上报工程量;项目部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上报本项目所在的工程(分)公司审核盖公章后生效,所有过程结算均作为中间结算,应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乙方加盖印章或签字确认,其仅是乙方供货量的粗略估算,不是计算乙方供货量的准确计量,不作为乙方的最终结算及付款的依据;②最终结算的条件及流程:乙方供货完毕,并交付货物的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后30天内与甲方办理最终结算。双方最终结算及付款依据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和本项目所在的工程(分)公司经理(工程部长)同时签字,如缺少其中一人(或方),视为甲方内部报送材料,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⑵结算依据: 招标人授权的收货人签收的验收单。
2、本工程 无 预付款。
3、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①所有构件运至施工现场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通过,供货完成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款7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100%。
乙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中航信、工行E信等供应链支付、信用证及以物抵债等,但非现金转账及供应链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总合同价款的50%,超出部分乙方提供贴息凭证,甲方承担贴息费用。
4、税金及发票: 招标人支付投标人货款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每次计量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
七、投标须知
1、本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附件均须填写完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陕建云采平台”(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jyunc.com )。
3、发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5 日。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收件人: 裴旭春 电话:15594193397
(2)地点: 新疆陕建智造钢结构有限公司重钢加工基地项目项目部
(3)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8:00 (时间)前(具体招标时间已招标平台时间为准)
(4)开、议标时间电话通知。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装运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内明示及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
8、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合法的营业资质。
2、运输能力:能够满足高峰期要求。
3、有相关类似工程供销业绩。
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九、其他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货清单,进行合理报价。
2、各投标人,在“陕建集采平台”投标时必须上传加盖公章的附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3、 按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附件。
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2621514.00 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贰万壹仟伍佰壹拾肆元整),投标方若超限价,招标方有权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 陕西建工钢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旭春(电话:15594193397)
2024 年 11 月 25 日